送货单,同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欠款单是怎样的格式样板?

如题所述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欠条的格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扩展资料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三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三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

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三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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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在送货单上注明:送货时间,货物名称以及数理,单价,贷款金额,给付方式及时间,接收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公章验讫,落上年月日。这就是具有了给付性质并承载支付义务的欠据了。
第2个回答  2014-07-25
有具体的收货人(单位)、送货人(单位)、价格、数量、货款总额,收货人签章追问

怎么证明是欠款的呢(要有法律效力哦)

怎么证明是欠款的呢(要有法律效力哦)

追答

不用你自己证明对方没有支付货款,如果对方抗辩已经支付货款,那么对方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支付货款的,依据对方签收的送货单就可以要求支付货款了。

追问

那有没有同时证明是欠款的呢(有法律效力的)?我想要这个

追答

标注货款还未支付字样

追问

手写的还是要格式上的呢

追答

手写并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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