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版权方面考虑。因为有的临时展厅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一方面博物馆的陈列形式都是馆内工作人员自己设计的,付出了劳动。如果拍下照片,被别的单位、个人模仿就损害了该馆的利益。
从文物保护的目的出发。字画、丝绸等文物很容易受闪光灯光波的破坏。
普通的可见光波长是在400纳米至700纳米之间,低于400纳米的紫外线能量很大,容易被物体吸收,从而使物体变质;而高于700纳米的红外线能量小,不易被物体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丝绸等物质都是高分子结构,含有纤维素或蛋白质,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损坏;另外一些物质比如石头、铜铁、陶瓷等不容易受光的影响。
闪光灯型号不一,波长有长有短。但都应是低于700纳米的可见光,或多或少对高分子结构的文物有破坏。因此,木质建筑物、字画、丝绸制品、壁画等文物,应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
从安全的目的出发。有人完整拍下展厅的方位、结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条件。
为了保证参观环境。有人为拍照会让别人挪一挪,让一让,还有三角架一支需要时间,给别人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