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转租问题中,如果承租人拒不支付房租,出租人可否直接向次承租人索要?有何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可以直接索要,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承租人和房东在合同上约定了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转租,那么再转租就是违反合同,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权转让或者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房东可以起诉租客违约,承租人要么按照违约条款处理,要么就是上法院当被告。承租人在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违法,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转租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或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不得转租。(二)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三)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四)订立书面合同,且在合同中要明确房主、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法律关系。承租人未经房东同意转租违法。获得出租人的同意后可以将房子转租,不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是无效的。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的,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并不因租赁而转移给承租人,仍属于出租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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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不可以,因为没有这样的依据。
不过,如果经过诉讼,由法院确定承租人应该支付租金后,执行时,在次承租人有未交付的租金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通知次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法院供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2-08
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3个回答  2007-02-08
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结论是出租人不可直接向次承租人主张偿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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