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螃蟹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进行托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第三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旅客不得随身携带,但是可以作为行李交运或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限量携带的物品及其数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单位处以警告、停业整顿或者5万元以下的罚款;民航公安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造成航空器失控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售客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承运人办理承运手续时,不核对乘机人和行李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收运、装入航空器的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外,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