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准备注销,应该怎么进行帐务处理

一公司是代理铁通工程(即安装宽带光纤之类的),从2009年开始已没有业务发生了,只剩一些极少的款项示收回,现准备注销此间公司,但以前会计做帐做得乱,到我接手整理后各科目情况如下:
库存现金(借方)700W,其他应收款(借方)145W,固定资产(借方)18W,累计折旧(贷方)10W,工程物资-专用材料(借方)37W,在建工程(借方)52W;应付帐款(贷方)0.1W(子科目里各有借贷余额,数目也不小),预收帐款(贷方)200W,其他应付款(贷方)600W;
除了尚有极少数的款项未收回外,其他现实中全都不存在(比哪库存现金,应收应付,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而且2009年到目前没有任何业务发生,现在想不出应怎么进行进一步调整,想请教下各位高手,如何调整到在注销时帐务不被税局引起注意并且尽可能少交一点税(帐目都是因为做帐做的,我查了以前的帐,也搞不清为什么它会留下这么大的数.)希望能我详细的做法,谢谢!(本人就二十分了,希望高手们别介意,呵呵)
此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另外如果进行调整,应以什么单据做为调整的凭证?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首先要清理应收应付项目,做到应收的尽收,应付的(包括税金和工资)尽付,注意如果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项目确认不再支付的,要当作企业的收入,并入利润交所得税。
存货和固定资产都是要变现的,如果不做变现处理,请参考“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财税[2005]165号)。条例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最后,未分配利润如果是正数,股东还得交个人所得税。
这只是个大概流程,企业注销是要有国地税稽查的报告,才能到工商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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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5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企业注销清算时,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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