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做的伤残鉴定,一年后保险公司说有假要求重做。可以吗?

如题所述

你好!首先你应该看一下你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对伤残鉴定有时间期限,如果有的话,可以理解为合法的行为,如果没有的话,按理来说,这应该算是一个无理要求,因为你一年前做的伤残鉴定的话,当时其实就应该给你处理平且进行赔付,而不是拖到一年后然后说有假并要求重新鉴定,这种情况的话,你一般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有可能受到或多或少的伤害,在面对伤害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伤残的鉴定。他是我们依法维权的重要凭证,也是法庭进行判决时候的重要依据。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伤残鉴定结果的推翻在认定有三次的机会。
虽然说推翻是可能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并非容易的一件事情。司法实践中,有以下的情形可以推翻:
一是当事人对于实际伤情的判定其超过或者未达到鉴定所示的某级伤残的标准。这样就有可能产生,A是受害方,在自行鉴定中说明自己受到了9级伤害,B作为赔偿方认为其只是十级没有到九级那么严重,此时双方就鉴定书上的内容产生了争议。B可以推翻A的伤残鉴定。
其次是一方认为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结论的证据不足等,鉴定程序违法时,就可以申请。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的情况下,除非诉讼,对方不会因为这点理由推翻相应的鉴定结果。
当事人对于医学鉴定存有异议,可以申请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的鉴定。同时如果对伤残鉴定存有异议的一方,需要说明自己对鉴定书中的那一部分存在异议,这样第二次鉴定人的鉴定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义。这样产生的效果会更好。
这种伤残鉴定的被推翻,并不是看是一次二次,其主要的原因是是否将双方心中的疑惑点针对性的解决。双方是否达成了共识,并且依法赔偿。只要有上述两点的问题时候,无论哪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其范围包含了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残,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伤残,以及以外,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伤残等。一般是由司法部门委托专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机构在收到司法部门的委托后,在一定的时间里,出示专业的伤残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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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30
无理要求。一年前鉴定,应及时处理,理赔。有疑问当时就应提出重新鉴定要求。
第2个回答  2020-05-30
您好,首先按一下合同对伤残鉴定的时间要求,如果已经达到时间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拿出再次鉴定的合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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