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跨年发票怎么入账?

18年付款并做分录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同年开具了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员开了发票,未给财务,20年财务才收到发票,此时怎么做账务处理?(本企业为小规模,核定征收)

可以的,能入账。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 2013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支到2014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但有例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4年真的发现2013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4年当年费用,但如果 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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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7

第2个回答  2020-04-21
既然是核定征收,收到发票可按正常处理即可: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付账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5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1、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2、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3、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 2019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支到2020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但有例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20年真的发现2019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20年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2-0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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