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新个税法自实施起,个人所得税免征收额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有一大亮点就是贴近民生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将一些必要的生活开支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大病医疗等扣除以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工资都要缴个税,只是符合条件的部分数额需要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