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中,高育良是一名学者型官员。他开始是汉东大学的教授,然后投入政界成为汉东的政法委书记。虽然他从来都不接受别人的礼物,可以他的某些行为也直接导致他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一,婚内接受赵瑞龙安排的高小凤。高育良一开始是非常的正直的,他开始直接拒绝了赵瑞龙给他送的礼物。可是赵瑞龙抓住了高玉良喜欢《万历十五年》的特点,专门让知书达理的高小凤去接近他。当高育良看到了高小凤之后,被她的学识、美貌、文雅彻底打动了。他抛下了自己的身份和廉耻直接就和高小凤在一起了。高育良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属于接受变相的贿赂了。这就是违法的行为。
第二,接受高瑞龙赠送的房产,违规批地。高育良为了和高小凤在一起,还和自己的妻子吴惠芬离了婚。他和高小凤在香港登记结婚。为了安置高小凤,高育良又接受了赵瑞龙送给他的百万豪宅。高育良和高小凤甚至还在香港生下了一个孩子。为了回报赵瑞龙,高育良违规给赵瑞龙批了一个严重污染环境的美食城项目。高育良的这些行为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他在职期间,利用自己的职位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好处。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三,高育良干预侯亮平办案。高小凤和高小琴在汉东创办了山水集团。山水集团涉及一系列的犯罪行为。而高育良就是她们最大的保护者。当侯亮平查到山水集团的时候。高育良又利用自己的职位干预办案。他先是通风报信给祁同伟。然后在祁同伟向他坦白是自己杀害了陈海,也是自己报信放走了丁义珍。高育良在得知了真相后,还是选择了包庇。他的这些行为给侯亮平等同志的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