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如题所述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各补偿项目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同。比如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根据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可能需要支付几百万的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房屋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具有一体化特色,处分其中一项权利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

当然,我国存在多种土地使用权,一概而论并不恰当。仅就城市而言可能就存在好几种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不同决定了依附其上的房屋所有权性质不同,不同情况时要适用不同的规定。

二、房子被拆迁土地会被收回吗?

1、房子被拆迁土地会被收回。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前提是房屋被依法征收,言外之意,如果房屋被非法征收、破坏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房屋灭失的,不会产生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法律后果,该使用权仍属于被征收人享有。

2、拆迁房屋首先要获得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也应按法律程序收回。若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征收方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土地补偿费。若征收的是城镇地区的国有土地,那么拆迁方一般并不需要单独向被征收方支付土地补偿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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