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级市和县的各种区别?

如题所述

A                                          县、县级市之间的区别


  县级市属于县这一级,同时又是属于中国城市的三类市。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确立了县级市设立标准,现仅以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400人的县为例,来分析其特点。:

  1、县级市城市化进程较县快,非农人口占一定比例。

  设立县级市要求县政府驻地所在镇的城镇人口不低于12万人,其中具有非农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人,全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人。

  2、县级市的经济较县发达。

  设立县级市要求全县乡镇以上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经济指标均以199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元。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设立县级市要求县城区有较好的城市能源设施、供水排水设施、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生态环境设施、防火设施等,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

  可见,县级市不同于县,它跨入“市”的行列,属于大城市之末,小城镇和广大农村之首。县级市作为县级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的中心,上接大中城市,下联小城镇和广大农村,起着缓解大中城市压力,带动、引导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作用,因此,县级市政府职能具有自己的特点,区别于县政府职能。

  第一、隶属层次不同,存在职权差异。

  县政府由地级市政府或行署直管,而县级市一般由省政府直管、地级市政府或行署代管。由于隶属层次不一样,县级市政府职权较县政府职权大些,往往拥有“副地级市”的审批权。省里给予县级市明显的优惠政策,如不少县级市的城建维护费提高二到五个百分点,财政周转金每年增拨100~200万元以上。

  第二、城市化进程不同,职能重点相互区别。

  县政府职能重点在乡村,县改市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县级市政府职能须同时考虑城区、乡村管理,注意协调城乡关系,其中重点之一就是城市建设,这是与县政府职能重点区别之处。县级市普遍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从城市规划、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入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管理,达到高标准城市建设。

  第三、市与县名称不同,衡量政府效能的标准不一样。

  县改市后,县长改为市长,县民改为市民,名称变了,衡量政府工作效能的标准更高了。一是省、地级市政府对县级市政府的要求比县政府的要求更高,如“全国卫生城”的检查,验收县级市的工作成果,而不验收县的工作成果。机构改革的试点也往往放在县级市。这样,县级市的工作标准达到了一个新层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二是市民对市长形象要求比对县长形象要求更高。形象反映了角色特征,市长形象是市民对市长以完整的要求和标准衡量所得的总体印象和评价。县改市后,市民开始以市的标准来衡量市长,同时也规范自己。市民关心国事、关心政事、关心城市建设的风气日盛,对市长在思想观念、廉政勤政、工作方法和艺术、举止言谈等方面的要求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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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7
主要是体制不 同:一是工作重心上,市以城市工作为重点,兼顾农村;县以农村为重点,兼顾城市。二是在配套政策上,各级政府对市城建的方面支持多;对县的农业,扶贫较多。三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上,市政府介入较多因而基本上是县级水平;县主要由驻地镇政府管理因而基本上是镇级水平。四是机构设置上,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较强;而县在农业方面强。五是对外招商引资的条件上,市的吸引力比县大的多。

县与县级市区别:县级市应该是以城市人口为主,GDP的主要来源非农业。

县级市政府

县级市政府是在符合国家设市标准的较小地域内设立的城市政府。
县级市一般是由县属镇发展设立或撤县建市设立的,一般有较强的农业地区行政管理的色彩。
县级市政府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没有设立地区行政公署地方的县级市政府,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并受地区行政公署的监督指导;
2、在没有设立或不再设立地区行政公署的地方的县级市,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
3、在实行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市政府,受地级市、自治州政府的领导。
县级市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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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县政府是设立于农村地区的地方政府。

县政府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没有设立地区行政公署地方的县政府,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并受地区行政公署的监督指导;
2、在没有设立或不再设立地区行政公署的地方的县政府,以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下辖的县政府,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直接领导;
3、在实行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政府,受地级市、自治州政府的领导。

县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第2个回答  2014-04-17
只是一直无法言语。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9
  主要区别有四点:
  一是大县地位。县和县级市行政地位相同,都是县级,区别在于县级市从2000个县里脱颖而出,取得了大县的地位,民国实行过县的等级制,现在的县级市相当于那时的一等县。
  二是政绩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动要通过民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成功等于国务院肯定其政绩。设市的标准相对严格,除了人口等偏于自然的因素外,主要看GDP等发展水平,县级市基本都是GDP群英榜上的知名者,名落孙山的仅为工矿、边境县级市。
  三是权利扩大。县主要落实中 央的农村工作政策,县级市又加了落实城市工作政策一大块,权利扩大了不少。
  四是有望高就。县级市的一把手(书记)相当多的可以 以下兼上,身居副厅(地级市的市委常委、市人大副、市政协副),普通县的一把手是正处。
  其他隐性“福利”的有或无,还能找到不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4-17
其实我很喜欢你,只是一直无法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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