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出让是指出卖或转让(个人自用或拥有的东西)。

出让是一个经典的联合词,其包括"出”与“让”两方面的含义。出指的是有偿的,让指的是无偿的。

在语言使用中则带有偏义复词的特征。如“出让闲置物品”,其语义逻辑点在“出”上,指需要付费获取。而“出让100M的asp空间”,其语义逻辑点在“让”上,是免费的。

扩展资料:

土地出让:

为了防止土地使用者从简单的推测和出售土地和哄抬价格的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那些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通过授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属于建筑建设项目,属于整体开发场地的,应当具备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的条件。

出让合同的效力,与继承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关。转让合同体现了许可方(国家)和受让人(土地),双方一旦生效法律的力量,被许可方应分配权利,不得影响土地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格兰特,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房地产转让后应使用剩下的任期中指定的原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的术语已经由原土地使用者。

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体现了国家土地规划控制方面的公法意图,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必须在整个出让期间内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规定》:获取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来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必须获得原许可方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改变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或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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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农民集体的土地由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转征为国有土地,属于强制性征地行为。征用是一种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行为,而不是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4
房产证上的“私有”不是指土地,而是说房产的性质;出让是指土地的性质;
你的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第3个回答  2018-03-30

房产证上的“私有”不是指土地,而是说房产的性质;出让是指土地的性质。

你的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对以后使用影响不大,只要国家不征地,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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