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了,为什么急诊病历有患者拒绝项目

如题所述

因为有时间检查的各种项目确实多,而有的人没有那么多的钱。
不过医院也要做相应的措施。
按照原卫生部2011年发布《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关于《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试行)》的规定要求,患者拒绝检查医方应对措施如下:沟通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患者仍执意不同意检查,应签署拒绝检查知情同意书。

1.针对住院患者,记录在病程记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针对住院患者,在告知时,应告知检查的目的、好处及风险,拒绝检查所存在的风险以及替代方案。如果经耐心而充分沟通后,患者拒绝签字,谈话医生应在知情同意书或谈话记录上空白处写下“已将知情同意书内容向患者说明,患者拒绝检查、签字”,并同另外一名在场医务人员双人签字。

2.针对门诊患者,记录在门诊病历,并要求患者签字。

针对门诊患者,应告知检查必要性和不做的后果,并记载病历中,让患者在病历写上“已知悉检查的项目、必要性和不做的后果,拒绝检查”并签字。如患者不会写字,接诊医生可在病历上记录告知情况,让患者按手印。

3.患者病情进展,需要检查明确诊断,需要再次书面告知。

患者拒绝相关检查并签署相关文书后疾病发生进展,此项检查非常有助于病情诊断和治疗的情况下,医方需要再次告知患者病情、相关检查的必要性,征求患者同意。如果患者依然拒绝检查,则需要再次签署拒绝检查的相关文件。医方不能因已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为由,而规避相应的责任。因为此时患者病情及相关风险均与之前告知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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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11
一、门诊医生接诊患者时提出有必要做某项检查,如果患者拒绝,应该在门诊病历中明确描述清楚,至于是使用“患者拒绝检查”还是“患者暂时不同意检查”用词并无实际区别,关键是必须有这样的记录。

因为缺乏某一项检查结果导致贻误病情从而引起医疗纠纷的例子实际上是很常见的,只要门诊病历中写明了医生的建议,那么责任的界限在司法程序上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二、住院患者的情况与此相类似,医务人员时刻需要注意的环节是“程序”。

医生必须将某一项重要的诊治手段与患者或者具有法律意义的亲属进行沟通,书写沟通记录,并请求病人签字确认。 如果患者因为病重本人不能签字,则必须由拥有书面授权的亲属签字,没有授权的家属即使是配偶或子女其签字也是无效的。 如果所有亲属都来不及得到病人的书面授权,则在决定重要的诊疗步骤时需要向医院的管理部门如医务处报告。

三、特别强调,如果住院患者拒绝某一项检查,必须在病程记录中做好明确的文字记录,并注意确保谈话时间和记录时间的精确。
第2个回答  2022-12-11
一、门诊医生接诊患者时提出有必要做某项检查,如果患者拒绝,应该在门诊病历中明确描述清楚,至于是使用“患者拒绝检查”还是“患者暂时不同意检查”用词并无实际区别,关键是必须有这样的记录。
因为缺乏某一项检查结果导致贻误病情从而引起医疗纠纷的例子实际上是很常见的,只要门诊病历中写明了医生的建议,那么责任的界限在司法程序上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二、住院患者的情况与此相类似,医务人员时刻需要注意的环节是“程序”。
医生必须将某一项重要的诊治手段与患者或者具有法律意义的亲属进行沟通,书写沟通记录,并请求病人签字确认。 如果患者因为病重本人不能签字,则必须由拥有书面授权的亲属签字,没有授权的家属即使是配偶或子女其签字也是无效的。 如果所有亲属都来不及得到病人的书面授权,则在决定重要的诊疗步骤时需要向医院的管理部门如医务处报告。
三、特别强调,如果住院患者拒绝某一项检查,必须在病程记录中做好明确的文字记录,并注意确保谈话时间和记录时间的精确。
第3个回答  2022-12-10
门诊医生接诊患者时提出有必要做某项检查,如果患者拒绝,应该在门诊病历中明确描述清楚,至于是使用“患者拒绝检查”还是“患者暂时不同意检查”用词并无实际区别,关键是必须有这样的记录。

因为缺乏某一项检查结果导致贻误病情从而引起医疗纠纷的例子实际上是很常见的,只要门诊病历中写明了医生的建议,那么责任的界限在司法程序上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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