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步骤:
1、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该离职员工的备案登记;
2、离职员工携带
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
失业登记;
3、离职人员携带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明去社保局填写申请表,领取
失业金。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
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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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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