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中报业绩预告新规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公司应该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时候对于披露年初到下一季报告末的业绩预告。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现转盈为亏、净利润与上年同期上涨或者下降50%和扭亏为盈的情况应在不晚于3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2、对于中小板市场的上市公司披露是强制性,全部上市公司全需要进行披露。对于年报披露一季度的未做规定。年报应该3-4月份进行披露的,在2月底完成年报披露业绩快报;年报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进行业绩快报披露。

法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进行年报时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如果没有,上述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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