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对业主的风险表现为

总价合同对业主的风险表现为

总价合同对业主的风险表现主要为一下几点:
1、业主要承担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
2、业主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3、业主所谓机会少。
固定价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对业主的风险主要表现具体如下:
一、业主要承担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二、业主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人投标报价。此时承包人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3、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人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者尽管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人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三、业主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只有在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时,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所以,承包人的所赔机会有限,而业主对工程造价容易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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