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似乎妻子更关心丈夫,怕他有了别的女人,或者做了什么坏事,所以安装了定位器。这个东西并不复杂,GPS定位,防盗设施,可以知道他在哪里,相当于查岗。要说网络和科技发达,科幻小说里的一些玩意儿也变成了现实。妻子可以随时跟踪丈夫,捕捉他的行踪。老公刘先生对此事很反感,觉得他有私生活和隐私权,并且是受法律保护的。路某认为丈夫应该忠于婚姻和爱情,对妻子坦诚相待。有点女权主义。男人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你完全没有必要24小时盯着对方。所谓张弛有度,文武双全,夫妻相处,还是有学问的,不能简单粗暴,也不能疑神疑鬼。
刘某和路某虽然是夫妻,但他也是独立的个体,是自然人。《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也就是说,刘某的隐私权并没有因为与路某结婚而消失。该条第2款规定,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不想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刘某的活动路线、开车去的地方属于刘某的个人隐私,路某在刘某的车上安装定位器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隐私。
路某说,她在刘某的车上安装了一个定位器,以调查刘某是否出轨。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从法律上讲,路某有权调查此事,但不能以违法的方式调查,私自安装定位器显然是违法的。法院认为,路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路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夫妻二人即便结婚了,也是独立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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