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十大板有多疼

如题所述

可以疼,也可以不疼。在古代,受杖刑的人中不仅有小人物,也有大人物;既有同伙,也有敌人。因此,根据不同的角色来实施不同程度的杖刑非常必要。万一处理不当,堂上的大人和施刑的官卒,是有可能要“掉脑袋”的。

相比于官卒的手法,县太爷的暗号可能更为重要。据说,县太爷的桌上摆放有三种颜色不同的签筒,而“大人”扔下哪种颜色的签,决定了他想要看到哪种结果。

如果扔下的是白头签,打完四十大板之后,可以立刻走人;如果扔下的是黑头签,犯人免不了要被打得皮开肉绽;如果扔下的是红头签,这是最狠的,犯人恐怕“非死即残”。

如果县太爷的同伙被告发了,而且证据确凿不好“网开一面”,或是县太爷收受了贿赂,“拿了钱就要给人办事”,此时扔下一支白头签,就能很巧妙地“瞒天过海”“暗渡陈仓”。如果遇到的是一般的“屁民”犯案,打几下“以正视听”即可,县太爷可能就会扔下一支黑头签。

如果上头交代要严惩某某人或县太爷遇到了心头之狠,此时扔下一支红头签,哪怕仅是少少的二十大板,也能让犯人“生不如死”甚至“一命呜呼”。有一个名词叫作“杖毙”,这种程度的杖刑会把犯人打到筋骨皆断、血肉模糊,直到断气为止。可见,杖刑也能成为极其恐怖的刑罚。

官卒的手法:

杖刑有多种分类。根据木板的大小,其可分为大杖、法杖和小杖。根据数量的多少,也可分为十杖、二十杖、三十杖、四十杖、一百杖。根据受刑的部位,其可分为背杖、臀杖和腿杖。值得一提的是,行刑时要“去衣受杖”,即脱下部分的衣服之后才会“开打”。

这是很多电视剧里没有表现出来的。脱下衣服后,杖刑不但更疼,而且能让人看到“皮开肉绽”的场面。这既能增加犯人的精神痛苦,又能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在古代,遭受杖刑的女子有的会选择轻生,就是因为遭受了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