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单亲妈妈,请问江阴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一些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为澄江街道办事处、江阴经济开发区(新城东办事处除外)、临港新城港口办事处管辖区域。

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07年7月1日前户口已迁入上述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含应该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低于人均25平方米;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0%;
(四)已婚(含离异带孩子一方)或女满28周岁、男满30周岁单身家庭。

三、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内的下列住房,视为现住房:
(一)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的现住房;
(二)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已出资购买,尚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住房和待入住的拆迁商品房(安置房);
(三)申请人(含配偶)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处(含两处)以上住房,合并计算超过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部分;
(四)申请人离婚前的住房(2003年3月1日前离婚的除外)。

四、一个家庭只能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经济适用房:
(一)承租的公房拆迁时已补偿安置的;
(二)私房拆迁时已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的;
(三)家庭有营业性和生产性用房的;
(四)已参加房改且面积达标或面积不足部分已进行货币补差的;
(五)夫妻双方均已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
(六)已按澄政发〔1997〕93号文件规定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
(七)家庭成员已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批建房屋的;
(八)2003年3月1日以后申请人家庭房屋产权发生转移,且转移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
(九)家庭成员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追问

谢谢!

你好

请问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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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9
找个老公不用你操心
第2个回答  2013-11-09
单亲的呀追问

是的

追答

而我是个单亲的孩子

第3个回答  2013-11-09
和我结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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