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火栓的布置有哪些规定呢

如题所述

根据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相关消火栓安装图集,室外消火栓直径有DN65、DN80、DN100及DN150几种,但SS150/80不常使用。根据规范规定,当某处着火时,必须有两个消火栓的水能同时对该处灭火,由此决定了消火栓之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与必须有两只水枪的水量。

规范规定: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0m;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注:1 在计算水压时,应采用喷嘴口径19mm的水枪和直径65mm、长度120.0m的有衬里消防水带的参数,每支水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5L/s;

2 高层厂房(仓库)的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压力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防设备水压的要求。

3 消火栓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建筑的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合并的给水管道系统,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浇洒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计算在内),仍应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如不引起生产事故,生产用水可作为消防用水,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阀门不应超过2个。该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消火栓总管应形成环路,管径不应小于DN100。

火栓的使用压力有1.0与1.6MPa两种。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它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体积、种类各不相同,在规范中有表列出。但通常采用DN65消火栓,同时使用枪数也不应小于2只,每只消火栓水量5L/s居多,仓库中也有用8只水枪的(要求40L/s)。

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0m。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3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0m;其它建筑,不宜小于7.0m。

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扩展资料

室外消火栓是设置在建筑物外面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高压、临时高压和低压管道。城镇、居住区、企业事业单位的室外消防给水,一般均采用低压给水系统,而且,常常与生活、生产给水管道合并使用。但是,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管道为确保供水安全,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分开,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

1、按水压要求分类

(1)高压给水管网。是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水泵加压,而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水枪灭火。当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时,室外高压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时,应立足于室内消防设备扑救火灾。

(2)临时高压给水管网。在临时高压给水管道内,平时水压不高,通过高压消防水泵加压,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管道的压力要求。当城镇、居住区或企事业单位有高层建筑时,可以采用室外和室内均为高压或临时高压的消防给水系统,也可以采用室内为高压或临时高压,而室外为低压的消防给水系统。气压给水装置只能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石油化工厂或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多采用这种管网。

(3)低压给水管网。是指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火场上水枪的压力是通过消防车或其它移动消防泵加压形成的。消防车从低压给水管网消火栓内取水,一是直接用吸水管从消火栓上吸水;二是用水带接上消火栓往消防车水罐内放水。为满足消防车吸水的需要,低压给水管网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一般城镇和居住区多采用这种管网。

参考资料:室外消火栓-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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