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首都图书馆入馆指南要求都图书馆接待年满13周岁(含)以上读者,少年儿童图书馆接待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读者;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B座仅提供18周岁(含)以上读者的电子阅览服务;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请勿携带宠物入馆;请勿在阅览区内餐饮。
扩展资料:
首都图书馆的相关要求规定: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归还首都图书馆以外的“一卡通”通还图书,请前往A座一层“一卡通”通还处。
2、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3、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少儿文献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图书馆-入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