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危险废物3吨一下什么罪
首先有一点需要明确,“污染环境罪”规制的行为包括“非法倾倒、排放或者处置”,“收”危险废物是否属于“处置”的范畴?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五十七条的规定,“收集”行为在本法的规制范围内。所以,“收”可以认定为是“处置”。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构成“污染环境罪”。
所以,三吨以下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不构成犯罪,仅构成行政违法,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