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只有在特定的时候说才比较正确,并不是所有可怜的人都有可恨之处。记得小时候班上有一个人他经常欺负别人,后面被他欺负的人都来欺负他,后来闹到老师那,老师居然说了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句话,第一次听到这句话,乍听之下好像挺有道理,细思量好像也不一定这么回事吧!鲁迅先生说过: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也就是说,可怜人一定不争气吗?未必吧?
要看这句话放在什么样的人身上,应该是有可恨的可怜人。就比如现在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例,有个父母去打麻将,忘记孩子还在车里了,结果孩子死了,活活被闷死的!! 很多网友听到这种事都会说,你说这种监护人该不该死刑!!太不负责了,把孩子生下来干嘛的,都不好好照顾,还监护人呢!可有些同情心比较重的网友会说,可是这个父母失去孩子也好可怜...一般我看到这种种事情只会想——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再举个例子,某老人家过马路时被车撞成伤残,他和家人要求索赔,而肇事司机却逃得无影无踪……这是谁可怜,谁不可怜呢?说这句话的原由,应该出自民间。揭示生活哲学问题,意思是用通常道德标准衡量,一个人(可怜人)现实的不如意,定是由于过去的失误或过错造成的,失误或过错即是可恨之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揭示的是生活哲学问题和对少部分人的批判。意思是用通常道德标准衡量,一个人貌似可怜之人现实的不如意,定是由于之前的过错或咎由自取造成的,知道自己错了还屡教不改和咎由自取即是此类人的可恨之处。
真的可怜=不幸(比如天灾:地震,旱涝。或者人祸:车祸,先天性疾病),这一类可怜与不幸之人,我们一定要去帮助,因为这些天灾人祸都是不可控的。
而假可怜=可恨,只是因为自己之前的造成的错误已成定局还不吸取教训,得到大家同情之后还屡教不改的这一类人,这是不值得我们去同情与帮助的,所以大家一定不要片面的去理解这句话真实的含义。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助人本是两方都受益的行为,但有时也让人十分矛盾。一方面,通过助人我们能体会到力量感和道德高尚感。但另一方面,人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痛着别人的痛”并不让人好受。而且,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也说明了滥用同情心的坏处。
1、强烈依赖心
强烈的依赖心是“假可怜者”的“第一宗罪”。他们总是被动地等待别人的扶助,别人热情的援手越多,他们自力更生的意愿就越少,到最后,“可怜人”越来越“可怜”,让援助者“恨铁不成钢”。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喝过“墨水”、四肢健全,却因偷窃被人毒打致残,最后的尊严也难以保全,实在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2、自私自利之心
自私自利是“可怜人”的第二大可恨之处。在所谓“帮人帮到底”的掩护下,有些“可怜人”不仅不顾援助者的处境不断盘剥,还用“可怜相”来抱怨别人不够在乎他,这让援助者感受到“高尚道德感”的失落,并产生强烈的自我责备和自我贬低。许多“老好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借钱越来越“狮子大开口”,可拒绝后自己却像欠了人家似的。
3、消极心理
逆水游高远,顺水慢且近, 所谓鲤鱼跃龙门,老鳖沙窝围.欲境,非行耶,性善或性恶?内至外,口颇多,外及内,点之,性耶.故本性是也,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