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09
以民事、行政案件为例:如果对案件裁判结果或者审理程序有意见,通常是通过上诉到二审法院来解决;如果您认为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定、判决也不公正,您还可以向更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如果对再审结果还是不服,您还可以通过再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向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例如:对区县法院判决不服,您可以上诉到它上级的中级法院;对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还不服,您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假设您的再审申请获得准许而启动了再审程序,但最后再审判决您还是不服,您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经审查通过了您的抗诉申请,他们会将您的申请呈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法院必须进行审理。
上述这些事项的解决途径是通过我上面讲的审判程序获得解决。只有对法院工作人员审判业务之外的违法违纪行为例如受贿、渎职等行为举报到院里,才是院领导应该介入处理的。但是否有书面或者口头回复,根据我的经验可能不一定的。
其它需要公安、纪检监察、信访、民政、其它单位管辖或者直接通过起诉可以解决的事情……向法院举报可能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