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搬运工受伤该谁负责?

我是一名搬运工,有个单位有搬运业务,找了一家公司帮召集搬运工,工头召集了我们去干活,搬运时因为太累我自己摔伤了,住院费和误工费应该找谁负责赔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佣临时的搬运工,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也不能按照工伤得到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职工没有违犯公司订立的安全操作规程而负伤,公司应该负有全部赔偿责任。但是大多数情况是,如果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不会出现伤亡情况。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因工作原因受伤,能认定工伤的按工伤标准计算相关赔偿:伤残赔偿金,需要按你的具体工资计算。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况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需要看到你的片子后才能判定相关评残等级,计算相关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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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7
你父亲和雇主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你父亲起到中介作用,所以算在内。具体责任划分要和雇主协商。如果是搬运工不按规定进行危险搬运,责占部分责任。主要责任还是你父亲和雇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17
这个不属于正式员工,如果问题不大就私下解决,毕竟这个没有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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