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现代中国男女从来就没平等过,这话真不假。
结婚前的不平等:第一:
彩礼;第二:房子车子票子。
自古,只有皇帝的女儿叫下嫁,百姓的婚姻多数是女方弱而男方强,可称之为上嫁。上嫁的目的就是为改善女方的家庭经济,所以才会有彩礼的说法;新家庭是要从父母的旧家庭分开来生活的,凭啥一定要男方单方面承担?
男人承担这些,他们的确属于弱势的一方。
婚姻中的不平等:性。
只要女人愿意,这辈子都不会丧失
性能力,而男人不可能做到。
当然,没有性的婚姻很悲哀。但也要分原因,是男方丧失了能力,还是不行事丈夫的义务。
如果是前者,真的不必要离婚,因为丈夫也陷于极度的自卑中,如果再离婚,他以后怎么办?
如果是不行事丈夫的义务,而妻子又很需要,那就随意吧。但是,离婚后如果女方自爱,她会因为需要就随便与没感情的男人身上得到性爱?也不见得,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