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明确规定电动车不能进屋吗我的两轮电动车,小区没有公共充电插座,我电梯上楼,进自家屋充电。个别业主看到心里不平衡,找物业说三道四的,找物业来跟我做工作,这种业主是什么心理?物业管理法规定了不允许电动车进屋吗?有个业主正面给我说不准进电梯,我就回应他说:“这电梯是你的专用梯吗?我妨碍你什么了吗?你说我这种非燃油两轮车不准进电梯,那你有本事就限制两个轮子的车,都允许进电梯,我就同意你的要求!”他又无言以对了,就说“今天你要啷个”。我说:“只要你不啷个,没谁敢把你啷个!明白吗?”
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物业有权利禁止业主的电瓶车进入电梯上楼。
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是属于物业管理的;且电动车上楼通常会占用公共区域,如消防通道等地,也是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业主应当按照物业要求将电动车放于指定地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你这个说法有道理,但他们不是你这观点!他们几个人是一种看不惯的态度,觉得他进电梯时,他看到电动车进出了心里不爽,因为正面问他有啥不爽,碍他什么了,他根本无言以对
所以我是不需要理会这个别人的不爽,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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