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报名时间如何补报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1年10月16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机构报名考试。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的回川参考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

法律依据
《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统筹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力。通过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方式,畅通“9+3”学生提升专业能力和学历水平的路径,改革完善以“9+3”免费教育计划为基础的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严格程序、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考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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