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4中字号大小误导费者怎么理解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
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这句话中所指的字号大小应该如何理解?
如果配料表中,原料较多,因为排版问题,食品添加剂排于第二行,并且字体宽度相较第一行略有缩小,但字高两行相同,这也算利用字号大小误导消费者吗。

GB7718里对重要信息的字体大小有规定的,只要字体大小符合此项规定即可追问

例如名称草莓味酸奶,“草莓”字体很大,“味”很小,这可以判别为字体误导。
而配料中 仅要求字体大小大于1.8mm,字体大小相同且满足要求,但另一排宽度因为版面问题稍有压缩不影响辨识,算是这个条款范围内吗?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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