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开饭店有啥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开饭店有啥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开饭店在企业所得税会得到税收减免和贷款支持的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可在3年内按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相应税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应税服务3年内
免征增值税。
【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国家规定军人在退伍三年内申请贷款的话可以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贷款的政策,就是说国家会补助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相当于自己不用付利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本人需要担负违约责任,并且一般此类贷款的额度都在5万元以内。对于申请人的限定是城镇复员转业的退役军人,并且女性不能超过50岁,男性不能超过60岁。一般个体经营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内,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法人是退伍军人的企业税收优惠如下: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3.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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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7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规定,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

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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