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区面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1
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地下室应通过设置防火墙和防火卷帘分为8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的面积应不超过500平方米。
2. 地下室可以通过防火墙和防火卷帘进一步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并全面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这样允许的防火分区面积可加倍,最大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3. 地下室功能定位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且应全部配备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通过防火墙和防火卷帘将其划分为2个防火分区。在此情况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若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该面积可扩大至2000平方米。
扩展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对防火分区和层数的规定如下:
5.3 防火分区和层数
5.3.1 除非规范中有其他规定,否则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层数以及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
1. 当建筑内安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中规定增加1.0倍。
2. 若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有防火墙,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照单、多层建筑的要求来确定。
参考资料:
- 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百度百科: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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