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中对于“极限词”有没有明文禁止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1

现行广告法明令禁止在广告中使用一些极限用词以及夸大,误导,诱导消费者的用词,此类用词也可以称之为“违禁词”,现行广告法违禁词涉及面很广,对各细分行业都作出了相关指导,各平台以及站点也都依托广告法做了相应的深度解读以及延伸解读,因此违禁词的适用范畴和总量也是在不断扩大。

如果在运营推广中确实采用了违禁词,那么可以认为是触犯了广告法,可能会被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罚。所以,在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被客户(打假者)投诉到工商部门,是会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置的,如果是投诉到商家所在平台,则由平台根据自身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劝诫惩处。

首先要区分被投诉的方向,如果是平台的话,一般是会给到一定时限限时整改,以及要求进行退货处理等,当然也还会有其他处置,如降权、扣分等。

被投诉到工商部门的话就比较麻烦了,这时候首先是需要了解相关法律: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然后就要了解何为“打假者”。打假者就是依据对广告法的了解,寻找那些在运营推广中违反了广告法规定的商家,以打假之名实施索赔、敲诈的一批人,又称“职业打假师”,其中的部分人的目的可以说就是为了敲诈商家。所以不要怀疑他们会不会去举告,同时此类行为目前来说,也并未触犯法律。但是对于这类职业打假者来说,往往索赔金额都不小,都是商家比较难以接受的,所以也是可以选择不接受他们的敲诈的。

但是,如果不接受打假者的要求,那么确实就有很大可能被举报到工商部门,之后确实会引发工商部门前来调查处置,这个时候就可以去做一些补救措施:积极配合工商,承认存在违规现象,并且强调已经改正,并给买家(打假者)退货,或者联系买家(打假者),让其退货,同时也可以在网页上做些声明,这些证据都需要留存。对于工商部门态度要好,同时也要表明自己的弱小的承受能力,希望能免于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一)(三)(四)小条的规定,只要你的运营推广行为违规情况不是很严重,也未带来危害后果的,并且及时改正,是有很大可能免于处罚或者是从轻处罚的。

最后来说,既然作为商家,就应该尽量避免在自己的运营推广中出现违禁词这样触犯广告法的情况,可以去使用一些相应的工具来帮助检测运营推广文案,如:百度相关词库,天猫词库,在线检测工具,违禁词检测软件等。

辅助工具参考:天猫词库,词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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