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现金贷,网络小贷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一、P2P,现金贷,网络小贷有何区别

区别一:企业的性质不同。p2p借贷平台主要扮演“中介”的角色,它主要为出借方和借款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信息。而小贷公司是经营业务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并不具有中介的角色。
区别二:模式不同。p2p借贷平台大多数都是纯线上的服务模式,但是小贷公司则是线下借贷的模式。
区别三:借款利率不同。p2p借贷平台充当的是“中介”,借款人所借的款项来自出借人,所以对于这款模式,一般利率较低。小贷公司出借的钱都来自股东,一般来说它的利率都比较高,但是具体的利率还可以和小贷公司进行商议。
区别四:p2p借贷平台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小贷公司一般只收取利息。
区别五:小贷公司需要在相关部门申请经营资质,但是p2p借贷平台却无此项规定。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二、P2P网贷受现金贷业务整顿的影响有多大

互赢金融为您解答。

现金贷的正式通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于12月1日晚正式出炉,《通知》要求开展对网络清理整顿工作,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公司;暂停新增批公司跨省(区、市)开展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现金贷和P2P啥关系?

现金贷可以说是P2P的形式之一。P2P资产可以有很多模式,例如消费金融、房贷车贷、供应链金融、信用贷款等。目前要整治的现金贷,是指无场景、无指定用途、无抵押的。

通俗来讲,就是贷款人凭信用贷款,不需要像消费金融一样处在真实的消费场景,或像车贷房贷有抵押物那样借款。借款方直接打钱进入银行账户,贷款人到期日前进行还款就可以了。现金贷利率高,期限短,不超过6个月,贷款金融也不高,在1万以内。

根据第三方平台的统计,现在有现金贷业务的P2P平台有68家,不乏排名靠前的大平台。

通知要拿没有牌照的小贷公司开刀

首先先给大家一个定心丸,国家这次要整治的不是P2P,主要是没有牌照的小贷公司。

通知要求:提供信用兜底的助贷机构业务,具有放贷性质,需要持牌。按网贷监管细则要求,P2P是信息中介机构,它不以牌照作为准入,而是以金融局备案作为准入。P2P跟小贷公司是两码事。

以前小贷公司做现金贷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张三李四们拿着身份证就能借到钱,还有很多信用不好的老赖借钱不还,导致坏账率太高。所以国家这次出手,让做这些业务的小贷公司必须持牌营业。

那么P2P能不能开展现金贷业务呢?

答案是可以!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年36%)就行了。这里的36%不是借款的名义利率,而是结合把手续费、服务费、管理费等以各种名目收取的费用折合为年利率,不得超过36%。P2P平台只要操作符合网贷监管细则,作为信息中介,去做撮合就行。

总结来讲,国家对于市面上在做现金贷的给了两条路,对于无牌小贷公司,一律下禁令。对于有牌照的小贷公司和有现金贷业务的P2P则从利息上限、催收、借款对象、借款方向上进行限制性规范,并要求严格资信审查,刨除老赖借款人。

所以对于我们P2P投资人来讲,是完全没必要担心的。一来国家通知要禁的主要是无牌小贷公司,其他的是做出规范要求。二来要相信大平台的政策嗅觉,对于政策要求会比我们一般投资人更敏感,如果政策跟自己有关的,会比我们了解得早分析得清楚,为了平台长远利益,也会早早做好合规调整。

何况这次通知,还真跟P2P没啥关系。看到这里,大家就该清楚了,投资人没必要瞎操心,该怎么投还怎么投吧。

三、什么是P2P、现金贷、网络小贷

首先我们来谈谈网贷平台可以分为哪几类。目前在中国我们将网贷可以分为三类,这三类是P2P、现金贷、网络小贷。这三者有没有什么区别呢?先讲一讲P2P的发展历史。

1974年末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在农村进行调研,发现穷人没有能力借钱备受商人的压迫,尤努斯感到民生多艰,于是创建了为穷人小额的格莱珉银行。格莱珉银行成立的早期资金来自于社会的救助慈善资金,借款人大多是农村妇女。从这里可以看出,最开始的雏形是慈善机构用来帮助穷人发展的。后来美国相关平台从中看到利益开始在美国本土发展的P2P模式,美国P2P平台脱胎于格莱美银行,并借助于互联网来发展。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款,但是他们将债权转给了P2P平台,但又不想承担类似的风险,于是他们将债权收益凭证转卖给了投资者(注意是分散给了投资者),投资者提供资金,并成立了P2P平台无担保的债权人。借款人按照约定通过银行账户自动向平台还款,再有平台将收益转给投资人。当出借人放出的贷款出现违约时,银行和平台都不承担贷款违约的风险,也不给予投资者相应的补偿。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美国的这家P2P平台是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社会双方匹配投资借款的需求,不提供资金保障服务。

数年后,P2P远渡重洋来到了我们的中国,最开始P2P的模式也是作为投资者与借款人的中介,为双方匹配投资和借款的需求。但是目前漂洋过海的P2P早已面目全非,P2P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属于监管中空,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明确的法规。直到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P2P的定义才清晰起来。这号文件从P2P平台是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信贷撮合、融资资讯,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的,实现了本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隔离管理,也就是说它被定性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他为投资者提供了借贷信息,资金通过银行来存款分配。所以我们应该很明确的看到,如果我们从P2P平台借钱,我们就应该知道我们借的钱本身并不是来源于平台本身,也是说平台是没有资质向我们进行放款的,我们的钱来自于某每一个投资者。

接下来说说现金贷。在之前315晚会上出现了套路贷就是所谓的现金贷。国家对于套路贷、现金贷的打击力度非常大。2016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这号通知称现金贷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场景依托,第二无指定用途、第三是无抵押等。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借款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用途不定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我们首先来讲讲什么是场景的依托。我们经常在购买大件商品例如家电、电脑的时候,常常会有业务员会问我们办理分期吗?这个就是有购物场景的,但是现金贷它是没有任何的购物场景,因此它也没有指定的用途,它也不知道你拿这个钱用于哪个方面。

后来P2P平台获客成本高居不下,而网络小贷公司的资金又受限,因此双方一拍即合,由小贷公司来寻找借款人,给P2P平台来撮合借贷信息。就这样P2P和现金贷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大部分所接触的接触到的现金贷的产品,最开始就是从P2P平台出来。但是由于现在的坏账比例极高,暴力催收的负面行为又不断,因此发展的模式被叫停,也就是P2P和现金贷的合作模式已经被叫停。

并且中央发文规定加强公司资金来源的审查管理,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心机构融入资金。目前我们能够知道的是P2P和现金贷已经没有任何的瓜葛。

最后我们说说网络小贷。2008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性质,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的资金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和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于不超过两个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所以我们可以看得到的是这与P2P是有明显的不同。

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通过获取网络消费、交易等行为数据及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业务。

最后进行总结。P2P、现金贷、网络小贷三者有没有本质的区别。P2P是网络借贷的信息中介,网络小贷通过网络平台来获取客户线上进行放贷,而现金贷是指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用途不定的无抵押信用贷款。

而具体的区别,我们下篇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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