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双倍工资的工资标准

我公司的合同2009年11月5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没有提出续签合同,我也没有提出续签合同,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雇用关系,总工作时间为1年零11个月,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各位:
1、没有签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解雇我需要支付补偿金么?补偿金按1年零11个月的工作时间算还是按11个月的工作时长算。
2、没有签合同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这个工资的标准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我每月的实际收入工资算。
我入职1年零11个月,前一年有签合同,第一年的合同自2009.11.5到期,后11个月没有签合同,公司说合同到期后是因为人事的疏忽而漏签的,其他的同事都签了,我知道但没有提出续签我也有责任。

在厂门口与来公司送货的司机打过一次架,有次和同事发生口角曾说过威胁别人的话语,公司以此说我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违反工作纪律不支付补偿金,仅商谈双倍工资的事情。

请在回答中明确告知可以要求的补偿,以及补偿的标准,能有依据就更好了,谢谢!

双倍工资就是2倍工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单位劳动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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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8
从实务角度回答你的问题:
1、 没签合同公司解雇你,不仅要支付双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你的情况是后11个月要支付双倍。经补不变。
2、 按你每月实际收到的工钱计算,包括了你的奖金等。
3、 如果你真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并有处理记录的,公司可以不给你补偿而干掉你。这是法律赋予公司的自主管理权。但你可以否认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合法而进行抗辨,从而消除劳动纪律对你的约束。但只有一半的机率,这是因为法官/仲裁员有依法自由裁量的权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18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两项要求可以同时提出,因为双倍工资是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而要支付的,而经济补偿是由于解除合同以及寒暑假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3个回答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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