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递延养老险有哪些试点?

如题所述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从而能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催化剂,2018年6月7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将于正式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三个试点区域开售。

扩展资料:

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税延型养老险发展,首先对利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行业。”田辉说。“目前我国养老体系中个人商业养老险的力量还很薄弱,税延型养老险将极大地刺激养老险第三支柱的发展,从而弥补养老体系的这一个短板。

如果政府能够通过税收激励来扶持商业养老险的发展,它将真正成为整个养老体系的支柱之一,而不仅仅是一个补充。”

“在国外,税收激励是商业养老险一个非常重要的驱动”田辉说。据保险公司内部测算,试点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若将来向全国推广,则将为全国保费增量提供不竭动力。

“其次,税延型养老险如果最终获批,将意味着政策导向对保险业发展的扶持,”田辉表示,“这将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增加投资者对保险相关行业的信心,从而促进广大民间投资向保险业投入。甚至投向养老保险相关实业建设,如养老基地、社区设施、疗养院建设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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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7

一、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先行试点,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纳税人均可投保。

二、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的个人,均可参保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扩展资料

个税递延养老险试点背景

“减税养老”,也就是对缴纳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创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

作为“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免税政策已经在中国实行十余年,其中不仅包括个人缴纳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企业缴纳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根据国际惯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税递延优惠,也就是说,个人缴纳企业年金涉及的个税,可以延迟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降低其当期税务负担。

而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2015年内,也将启动个税递延试点,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这三大领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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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07

个税递延养老险是指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一定标准税前扣除,至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

自2007年起,上海保监局积极推动个税递延养老险试点,持续开展试点准备工作。2018年4月12日,《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正式出台,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个地区开展试点,为期一年。

据悉,截至目前,上海共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开展个税递延养老险业务的经营要求,个税递延养老险产品共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等三大类,体现了“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风险偏好选择购买一款或多款产品。

上海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试点过程,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解决试点问题,严守风险底线,力争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供全国其他地区借鉴使用。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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