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号码由10个阿拉伯数字(0~9)构成,这10个数字排列使用具有严格的规律性,全国统一编排,任何地区或单位都不得随便改动。
电话号码前面第一位数,称为字头,按《全国电话号码编码制度》规定,「0」字头是供长途直拨电话业务使用,凡使用国内国际长途直拨电话的,均先从「0」开始拨号;
「1」字头属于特种电话业务专用,如「119」火警;
「9」字头是移动通信业务专用,如「大哥大」移动电话,均采用「9」字头电话号码。「2-8」才是供市内和农村电话编号。
为了区分不同的电话用户,电话交换技术要求每部电话只能有一个唯一的号码,电话号码由两部分组成,前两三位数为电话局的局号代码,后几位数才是用户的电话编号。为了避免引起混乱,一个电话网上不允许出现「同名同姓」的情况。
网上所有的电话交换局的局号不能相同,一个局内所有的用户编号也不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