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是正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都会写明白月薪多少,如果没有请假等情况发的工资比这个少了可以去劳动局维权。
但是能被称为老板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小型私企,这类企业会在签订合同时候把基础工资压低,把奖金比例台高变相削弱你的合同效力,这种情况没办法维权的。
因为本身工资就是很少的平时只是奖金多,但是如果你在这个公司工作足够多年头(具体几年要去劳动局核实)并且保留足够数量的工资条后那么会直接变成该公司正式员工受劳动保护法保护依然可以按公司违约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