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底报账比较忙碌,可是两个人的活老板舍不得花钱雇人,一个人弄,我是新去的,工作交接就没交接好也不清楚咋整。所以活干的很慢,刚好最后几天又高烧39度不退,打了四天针,请假三天半,老板生气了。领导叫我去加班我没去。所以就应该去坚持加班吗?不给我发工资合理嘛?医院都开了病假条盖章了。这里的大医院
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任何知道公司都是本月发上个月12月的工资。12月我是正常全勤的
我也认为,虽然说做生意的都是利益为重,但是最起码关心员工都没做到,可是我身边的人不全都是像你和我这么想,合租室友说换位思考下,如果我是老板,应该也会生气,还说要是她带病坚持,说老板会看在眼里的,什么是公司是一个集体,说大家心往一起想,力往一处使,之前辞职那个女孩子也说我应该去公司把自己没做完的工作做完。你觉得这两个女生说的有没有道理
追答是的,公司是一个集体,必须心往一起想,力往一处使。但是,公司的领导把两个人的活压给一个人,病了也没有个关心话,只是一味地强调工作重要,感情也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如果老板对你的病不闻不问,你心里怎么会舒服,又怎么会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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