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交营业税营改增后开据增值税零税率发票如何填报附表四?

如题所述

首先,房地产企业预交营业税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在营改增后补开的应该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应该开具零税率发票。增值税零税率有特定的含义——销项免征,进项退税。
其次,此类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属于《增值税申报表》应申报的内容,不需再附表四填报。
再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对房地产企业来说,用于填报收到预收款时候,预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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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6
之前咨询12366是填写到开票金额和税额里,为保险起见可以询问专管员或者办税窗口
第2个回答  2020-02-06
1、纳税人预售开发产品时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3、“销售额”和“扣除金额”都按照含税金额填写。
4、房地产企业预售房地产项目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因为房产企业在收到预售款时并不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税款不能抵减预缴当期的应纳税额,而应在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才进行抵减,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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