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信网查询的学历信息可以证明,查询方法:
1、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并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再点击本人查询下方的查询。
3、点击学信档案后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4、点击高等高等教育信息下方的学历。
5、输入毕业的学校名称后点击验证,然后可以查看自己学历信息。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表示,这条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如丢失相关证书,须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除此以外,学历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教育部强调,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六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指导、检查和督促本地区高等学校实施学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