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e就业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

如题所述

申报流程及拨付
一、申报
1.网上申领
第一步:在【成都办事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金】,进入失业金申请入口、指南;如果想申请失业保险金(补助金额更高)的朋友,可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即可查看。
第二步:在页面上点击申请入口“四川e就业”进入。
第三步:在四川e就业首页选择“微申报”。
第四步:点击页面的“失业补助金申领”,首次使用需先注册登录个人账户。
第五步: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材料,银行卡信息千万别填错,最后提交申请。
第六步:点击页面的“失业补助金查询”可随时查看补贴金审核发放进度。
2.线下申领
(1)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领失业补助金。
(2)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向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审核。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系统提取社保数据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数据比对审核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审核结果应在5 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申领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以核实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准。
三、拨付。失业补助金自审核通过次月起,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按月发放。
停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出现停发情形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服务中心)及时在系统中办理停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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