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语言教学法的理论基础包括

如题所述

01语法翻译法
语法翻译法是第二语言教学史上第一个完整的教学法体系,又称“古典法”、“传统法”。该教学法以系统的语法知识为纲,依靠母语,通过翻译手段,主要培养第二语言读写能力。
02直接法
直接法又称“改革法”或“自然法”,主张以口语教学为基础,先听说后读写。与语法翻译法相对立,教学中排除母语、翻译,主张用目的语直接与客观事物联系;以句子为教学的基本单位,以当代通用的语言为基本教材。
03情景法
情景法强调通过有意义的情景进行目的语基本结构操练,以口语能力培养为基础。代表人物是帕默和霍恩比。教学特点是从口语开始,教材先于口头训练,然后再教书面形式;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语法项目进行分级排列;在学生具备一定词汇和语法基础后,再进行阅读和写作教学。
04听说法
听说法又称“句型法”或“结构法”。语言学理论基础是主张对不同语言进行结构对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特点是听说领先,口语是第一位的,书面语是第二位的;反复操练,用模仿重复的方法形成习惯;主张通过句型练习掌握目的语,即教学内容以句型为中心。
05视听法
视听法强调在情景中听觉感知(录音)与视觉感知(图片影视)感知相结合的教学法。
06认知法
认知法主张在第二语言教学中发挥学习者智力的作用,反对动物型的刺激——反应的学习,强调在理解、掌握语法规则的基础上进行大量有意义的练习。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听说读写齐头并进,口语和书面语并重。

07全身反应法

全身反应法倡导把语言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过身体动作教授外语。
08暗示法
暗示法主张布置舒适幽静的学习环境,创造轻松的氛围来帮助学习者消除心理障碍。
09交际法
交际法,又称“意念法”、“功能法”、“意念功能法”。它是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培养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中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的一种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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