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评标价法是众多评标方法中的一种,不知大家是否了解过最低评标价法的优缺点是什么?不清楚也没关系,接下来本站将针对最低评标价法进行具体介绍,感兴趣的一起来看看吧!
1.最低评标价法的含义
最低评标价法是《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评标方法之一。根据《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需注意的是,最低评标价法不是“最低投标价”,而是把所有的满足招标文件的或者偏差的技术、经济指标,均按照招标文件事先的规定统一办法折算成金额累加到投标报价中去,以上可以简称为“评标价格”。 取其中'评标价格最低者'为中标者 ,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可作为中选投标。
2.最低评标价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设备招标或工程质量、工期、技术、成本受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影响较小,工程管理要求简单的工程招标项目。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也常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3.最低评标价法的优缺点
优点:
1.能较大程度节约资金,有利于造价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遏止腐败现象,规范市场行为。
3.有利于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缺点:
1.价格最低,并不能保证服务和质量最优。
2.投标供应商有危机感。风险太大了,供应商会心有顾虑。
3.对评委的要求比较高,费时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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