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是否等于买断工龄?

如题所述

主要看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身份转换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就等于是买断工龄,否则就不是:

1、改制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就是买断了工龄。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等于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改制后的企业重新入职,工龄也就不能接续了。

2、改制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买断工龄。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只是法律上变更劳动关系,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主要依据是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四部分第(四)项: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身份置换是指在国企改制或产权转让过程中,对原国企职工终止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然后由新的产权主体与职工进行双向选择,对继续留用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纯粹契约型的新型劳动关系。

身份置换属于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原国企职工进行经济补偿。由于国内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经济补偿标准差异较大,但至少应该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具有可比性,并且可适当采取多种方式确定补偿金标准。

如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以前一年企业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也有的地方将补偿金与企业净资产挂钩,企业净资产越多,补偿标准越高。改制前的补偿款有当地财政出,改制后的补偿款由企业自己承担。

根据《通知》规定,以下8类人员实际从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连续工龄: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2、非公有制社会组织从业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4、自主创业人员

5、个体工商户

6、村干部

7、社区工作者

8、在非公组织工作的随军家属

非公组织从业期间连续工龄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现单位核对并加盖公章;                          

2、工资册或其他工资相关的原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从业期间首月、每年上下半年及离开单位当月各一张);

3、单位要求确定其连续工龄的函(根据行政介绍信写明正式入编时间、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学习工作简历);

4、在市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一份;

5、村干部需提供上级党委(政府)出具的村干部任职材料;

6、自主创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实际从业,需提供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登记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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