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骂,自己没过错,对方还想打架,打他犯法不?

今天出地铁口,一个四五十岁得人问我做不做他摩托车,我说很近不需要,另一个开摩托车的又说我给你便宜点,,我说不需要,然后走了没多远,听见第一个开摩的的说,他*了个*的,×**********×~**!****说的好难听,我就回头说,“你说什么”,然后他跳下来想要打架,如果我把它打了,或者没打过,需要什么法律责任吗?

那要看打架的程度,如果你们只是肢体发生冲突,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的话,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一般行政违法行为,会被口头教育和警告;如果造成一方或者两方严重受伤的话,有可能被判定犯罪,负刑事责任,兼民事赔偿!
你所说的问题,对方只是想打架,但是并没有先动手,那如果你动手,并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一半以上责任的,所以碰到这种事情,还是应该退一步海阔天空,双方都压一压火气,冷静一下,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问题,和平解决,才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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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7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别人先辱骂、动手打人,被侵害人可以防卫。例如甲殴打乙,乙可以报警,录像取证,如果甲不停止对乙的殴打,乙以制止甲对乙的殴打而采取措施才是防卫。这个措施不一定是殴打对方,可以是其他足以制止的行为。  
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以下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追问

那他要过来打我,我要怎么样正当防卫,又不能打伤他,但是我不打他要害,我打不过他,,打不过他肯定被他打伤,我只有跑路吗,?

估计让他动手先打我,我就被打晕了,如果躲过攻击,可以再出手反击吗?又攻击他什么部位,到什么程度才算正当防卫,不致于蹲几年。

第2个回答  2020-06-17
公安机关在处理打架斗殴的这种事情的时候其实很注重于先动手的这一方,可是在打架斗殴的过程当中双方身体各自都是会遭受到伤害的,所以具体的责任划分不会仅关注于先动手的就必须要承担所有的责任了,有些时候,打架斗殴当中的双方主要责任人可能都有过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尽量不要先动手,最起码动手也要在对自己有利的局面下动手,注意击打部位等等。有些人确实没素质,欠教训,但是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毕竟有些时候不值得去计较,就像被狗咬总不能反咬它一口不是?
第3个回答  2020-06-17
不要问什么原因,只要动手就犯法了,最好是对方先动手,然后你正当防卫,这样你的责任就会小很多.追问

估计让他动手先打我,我就被打晕了,如果躲过攻击,可以再出手反击吗?又攻击他什么部位,到什么程度才算正当防卫,不致于蹲几年。

第4个回答  2020-06-17
犯法的哦,虽然他骂你,你会很生气,但是他并没有对你造成任何的人身攻击,所以你要是去对他先造成人身攻击的话,是犯法的,要是他先动手打你,你反击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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