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劳务劳动合同的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1 劳务合同是否要公证?若需要,去哪里公证?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公证要交钱吗?
2 出国劳务工资在国内发放,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若交,起征点是多少?能不能不交?
3 合同要按手印吗? 公司签字和盖章都要吗?
请大家帮下忙,谢谢

1、劳务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但无论是否公证只要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既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如需要公证可以在合同一方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公证是需要费用的,我记得一般的商业公证是500多,个人的是200多,不过前提是中文公证,如果需要外文翻译,根据语言种类及字数加收翻译费。
2、工资的发放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国内,也可以在国外,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当地币,个人所得税原则上肯定是要缴纳的。
3、合同上当事人签字和按手印都有效,选其一也行;公司方面必须有公司的公章或持有该公司授权书的被授权人签字也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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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6
1、先请你区分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是在哪里签订的。
2、合同可以去公证,到公证处公证,要交费的。不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要交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人所得税法》。
4、是否按手印取决于你自己。出于保护你自己,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最好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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