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一词来自拉丁文,意思是“抽取”或“抽引”。抽象与感性直观是对立的,一切日常的和科学的概念或范畴都是抽象的结果。因此,人们也常常把科学抽象当作科学概念、科学范畴的同义语来使用。科学抽象的结果不仅表现为科学的概念和范畴,而且可能表现为感性的形象,如各种几何图形和某些理想化了的模型等等。抽象既与感性直观相区别,又是感性直观的发展。在认识的感性直观阶段,客体的各种属性及其外部联系纷然杂陈,它们虽然已经被人的感官即眼、耳、鼻、舌、身所分解,但客体的本质属性还没有从各种属性的总和中区分析取出来,而这一客体与其他客体的本质联系还隐藏在它们之间的各种外部联系之中。
抽象过程的作用正在于从客体的各种属性中区分并提取出它的一般属性;而科学抽象的作用更在于把关于对象的浑沌表象“剖开”、“割断”、“切碎”,发现并析取其某一或某些本质的属性、关系和联系,即对它的内在矛盾的诸方面及其关系和联系进行分别的考察,并以概念、范畴和规律的形式使之确定化。可见,抽象,包括科学的抽象,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的,因而归根结柢是以感性直观为中介的对客观对象的间接反映。另一方面,抽象过程又不是对感性直观所给予的东西进行简单的整理或加工的过程,而是从生动的直观出发,逐渐深入到对象内在本质的一个能动的飞跃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