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一次性提前还款步骤

助学贷款一次性提前还款步骤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还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扩展资料:
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助学贷款续贷:
助学贷款若要进行续贷,借款学生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找到贷款,选择新增菜单操作申请续贷即可。
提供个人信息、续贷声明上去,确定了借款金额、期限,受理方式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也可以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若选择网上签订,那之后授权远程受理,进行电子签名、身份认证即可。待系统将信息传至资助中心,资助中心自会展开审核,审批通过后系统会发送回执码短信给学生,学生开学时将回执码提供给学校,学校就会录入信息。
而若是选择现场签订合同,那在当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好合同后,自然会开具回执单,学生只要带着回执单交给学校就行。
学校录入信息后再把回执单寄回当地教育局,教育局会汇总交给省资助中心。而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后,审批通过就会发放贷款资金。

助学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若是未成年人,就必须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人要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申请人的情况得是因为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
5.申请人要经由其所在学校的审查同意。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人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3.申请人必须得是已经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申请人在入学前的户籍,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都需在本地;
5.申请人需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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