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人的历史

如题所述

新西兰的波利尼西亚人。据他们传统的历史说法,大约从公元1150年开始,他们的祖先就一批又一批地从一个叫做哈瓦基(Hawaiki)的神话式地方移居到新西兰,到14世纪则随着一个「大舰队」的到来而形成移居高潮。而这个神话式的地方,人们通常认定就是大溪地(Tahiti)岛。但是考古学家发现,至少在800年或更早以前,新西兰已有毛利人居住,因此上述传说不尽可信。然而传统的毛利人社会组织仍然以上述传说为依据。每一部落的成员都承认共同的祖先(可以追溯到父母一方或双方),并效忠于一个或几个酋长。在传统上,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社会集团一是「哈普」(亚族),这是基本的土地占有集团,也是在其内部优先通婚的集团,另一是「华脑」,即扩大的家庭。
1642年12月第一个欧洲人塔斯曼(Abel Tasman)到达新西兰海岸时,这种社会制度仍在实行。他和一个毛利人部落在南岛发生战斗,离去时,这个地区大部分未经勘查。1769~1770年科克(James Cook)船长环绕南北两个主要岛屿航行,写出了有关毛利人情况和新西兰适合开拓为殖民地的报告。其后,猎捕鲸鱼、海豹者和其他寻求暴利的欧洲人在这里最先受到毛利人的欢迎。随着滑膛枪、疾病、西方农业方法和传教士的传入,毛利人的文化和社会结构开始解体。到了1830年代末,新西兰与欧洲建立了联系,因而许多欧洲移民来到这里。
新西兰原本就是毛利民族的土地,1839年,传教士henry williams将怀唐伊条约翻译成毛利语,一共有512位毛利酋长签署了这一条约,从此,新西兰才成为英国殖民地,或者说是现在的英联邦国家之一。
所以毛利战争,决不是毛利人民掠夺北岛土地,而是真正的反帝国主义反殖民的民族战争
1840年英国人正式兼并新西兰后,欧洲的殖民和统治开始使毛利人感到惊恐,特别是在北岛。1845年一些毛利族酋长开始劫掠群岛湾(The Bay of Islands)和其他极北部地区(对此有时被称为第一次毛利战争),直到1847年才被总督格雷(George Grey)爵士率领的殖民军镇压下去。他的胜利带来一段从1847年至1860年的和平时期。
「国王运动」(King Movement)是毛利人对土地受到日益增长的威胁所作出的反应。1857年北岛怀卡托(Waikato)地区的若干部族推选蒂·韦罗韦罗(Te Wherowhero)为国王,称为波塔陶(Potatau)一世。除推选出国王之外,他们还建立了参政会、司法制度和警察机构,这一切都是为了支持毛利人保留他们土地的决心和阻止在此争端上出现的部落间战争。虽然毛利人不是全部都承认这个国王的权威,但其中绝大多数人赞同「国王运动」关於拒绝出售土地的决定。
截至1860年,毛利人仍然占有北岛的大部分土地,但1850年代移民人数大量增加,导致政府需要购买更多土地,可是许多毛利人坚决不愿出售土地。1859年塔拉纳基(Taranaki)地区的一个毛利人蒂·泰拉(Te Teira)未经其部落同意私自把他在怀塔拉河(Waitara River)边的土地卖给殖民地政府,从而引起1860~1861年的第一次塔拉纳基战争。只有「国王运动」的极端主义派参加了这次战争。
第一次塔拉纳基战争基本上是一系列英国军队大体上成功地围攻毛利人的设防村寨和民兵从事挖掘坑道的进程。英国人在1860年6月对普基塔考尔村寨(Puketakauere pa)的一次攻击中遭到失败,因为当时毛利人突然发动反击。但毛利人於10月在奥龙哥梅(Orongomai)和11月在马霍埃塔希(Mahoetahi)连续被击败。1861年3月下旬蒂阿雷村寨(Te Arei pa)投降后达成休战协定,毛利人继续留在欧洲人占有的塔塔莱马卡(Tataraimaka)那片土地上。
1863年4月格雷总督修建一条进入怀卡托地区的进攻道路,把塔拉纳基毛利人从塔塔莱马卡区驱逐后,再度爆发第二次塔拉纳基战争。与此同时,怀卡托战争也於1863年7月开始;「国王运动」各部落中心的怀卡托河地区成为欧洲人的主要目标。战争又一次围攻毛利人村寨,但毛利人也开始采用游击战术。英国军队则得到炮艇和由殖民地志愿人员组成的森林别动队的帮助。1863年10月和11月,欧洲人分别在米里米里(Meremere)和朗伊里里(Rangiriri)赢得重大胜利。1864年4月初,随着奥拉考村寨(Orakau pa)的陷落,基本上结束了怀卡托战争。
被欧洲人称为「蕨类植物中之火」,即毛利人称为「白人的愤怒」的最后一次战争,从1864年持续到1872年。敌对行动实际上扩展到全部北岛,在1860年代中期,主要的毛利族战斗人员是狂热的豪豪(Hauhau)武士。1864年英国政府有意缔结和约,但是希望获得更多土地的殖民地政府继续战争并不断扩大战火。1865年7月格雷占领塔拉纳基南部的韦洛洛(Weroroa)村寨。欧洲人和支持他们的毛利族部队(1864年后大量增加)制止了敌对部落每次的新行动。从1868~1872年,豪豪武士得到由游击队领袖蒂·库梯(Te Kooti)建立并领导的新武士信徒集团林格图(Ringatu)的补充。
所有战斗于1872年结束。毛利人的大片土地被没收,毛利族的社会被永远瓦解。「国王运动」的支持者退却到北岛中西部的国王领地。1881年前这个地区一直对欧洲人封闭,并仍由毛利人控制,1881年才出让给政府。
20世纪后半叶,约有9%的新西兰人是毛利人,其中几乎4/5为城市居民。城市化意味着充分接受城市文化和增加与欧洲血统的新西兰人的接触。毛利人和欧洲人之间的通婚率稳步增长,特别是青年毛利男子和欧洲妇女结婚者日多。然而从经济方面来看,在从事地位较低、工资较少职业的人们中,毛利人所占比例仍多於欧洲人。这种情况主要是因毛利人所受教育较少的结果。为了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准,1961年设立了毛利人教育基金会。虽然这个团体得到一些成功,但大多数毛利儿童的教育成绩仍然比其他新西兰儿童低。因此很少毛利人能从事地位较高的职业。不过在所有等级的工作中,都有一些为数不多的毛利人,他们在工作中也很少受到歧视。
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毛利人一般说来也已被其他新西兰人接受,虽然有些人在城市中找房子可能遇到困难,另一些人如果要和欧洲血统的新西兰人结婚,也许会遭到反对,但就绝大部分而言,偏见并不是根深柢固的。许多毛利人害怕文化优势甚於歧视,总希望保持他们的毛利人特性。差不多所有毛利人都有一些欧洲祖先,某些认为他们自己是毛利人的人,实际上其欧洲祖先尤为突出。因此他们的特性与其说是遗传学的,不如说是文化上的。
对于大多数毛利人而言,做毛利人意味着承认和尊敬他们的祖先,有对家庭土地的要求,有在他们祖先的村庄内被接纳为这块土地上的人民(people of the land)的权利。它意味着被接纳为团体成员的资格,并和团体成员一道共同承认毛利人的独特思想和行为方式。现在已经恢复了一些对毛利语(Maori language)的教学,1987年毛利语被规定为新西兰的一种官方语言。
在当代新西兰,许多毛利人的文化习俗仍被保存下来。一切毛利人的正式集会都伴随着毛利语的演讲、战歌,正式接待宾客时都要互相以鼻子摩擦表示欢迎(称为hongi),有时还举行一种作为仪式的挑战;在预先烧热石头的地炉上烹调食物。在毛利人村庄中用作开会和典礼中心的雕有图案的房屋,仍在建筑。
现在多数毛利人认为在新西兰最大的争端仍然是土地问题。19世纪欧洲人土地交易中的不公正行为,使他们感受极深,所以他们对於政府采取任何有关改变土地法的措施,都疑惧不安。以前凡称作「毛利人土地」的土地,必须经过特别法庭批准,业主本人才能出售。后来法律使得毛利人可以较容易地出卖他们祖业的土地。然而毛利人中有一部分持强烈反对的意见,认为他们占有的土地只是由子孙托管,要一代代传下去。
自19世纪中期毛利人首次进入议会以来,他们在新西兰的政治生活中已发挥作用。在议会的全部95个议席中,为毛利人保留了4席,所有自称为毛利族后裔的选民,都可以在毛利人选区投票,但亦可在毛利人选区或非毛利人(普通)选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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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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