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与施工总承包方的区别

如题所述

1、从定义上来区分: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一个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行为,不具体从事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方是由业主选择的一个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它是施工行为的实施单位。
2、工作内容上的区别: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的工作主要有:
1)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
2)与业主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
3)代表业主行使部分权利,维护业主利益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的工作主要有:
负责从土建到安装等一系列的施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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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6
施工总承包方实质就是施工单位,就是我们常说的总包;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业主聘请的管理公司,在工地上相当于业主的职能。他不一定参与施工,只是进行工地管理;若要参加施工需要同其他施工单位一样参与招投标,中标后参与施工。

施工总承包是指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并对承包的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管理是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单位,而业主另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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